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继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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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4********572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潢公(白)行罚决字〔2022〕9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违法事实 | 2022年05月03日9时许,白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位于潢川县白店乡潘店村胡桥组一家菜园里有人非法种植罂粟,经民警现场调查,此菜园里的罂粟为高继珍非法种植,后处警民警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高继珍到白店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违法嫌疑人高继珍对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处罚类别1 |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高继珍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罚款壹佰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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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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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03 |
处罚有效期 | 1905-09-29 |
公示截止期 | 2023-05-03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公安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0060874508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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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办单位: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豫ICP备16036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