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付胜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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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4********384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潢公(伞)行罚决字〔2022〕102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寻衅滋事 |
违法事实 | 2022年4月19日上午伞陂镇政府联合镇司法所、苏大塘村委将付胜珍非法种植在刘长帝责任田中上百棵树依法清除,下午刘长帝找挖掘机对自己责任田进行平整结束后,付胜珍将电动三轮车停在挖掘机前拦截司机离开,并辱骂司机和刘长帝。双方因责任田所属权问题长期发生纠纷,该责任田实际为刘长帝所有,付胜珍在无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多次侵占刘长帝责任田。付胜珍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现潢川县公安局伞陂派出所对此事受案侦查办理。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处罚类别1 | 行政拘留 |
处罚内容 | 对付胜珍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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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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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6 |
处罚有效期 | 1905-09-29 |
公示截止期 | 2023-05-16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公安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0060874508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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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办单位: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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