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胡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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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4********6013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潢公(仁)行罚决字〔2022〕10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殴打他人 |
违法事实 | 2022年05月16日07时50分左右,胡少锋因之前施工队安装污水管网将其白杨树挖起产生纠纷(之前民警出警双方已达成协议,并且民警已告知胡少锋后续赔偿问题找乡镇负责人解决),胡少锋醉酒后在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仁和村南元一组施工现场对施工技术员白杰杰进行殴打,白杰杰无明显外伤。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处罚类别1 | 行政拘留 |
处罚内容 | 对胡少锋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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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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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8 |
处罚有效期 | 1905-09-29 |
公示截止期 | 2023-05-18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公安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0060874508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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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办单位: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豫ICP备16036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