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潢川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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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15261938527X1 |
法定代表人 | 杨怀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13024********2017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潢卫放罚【2022】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潢川县人民医院存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
违法事实 | 潢川县人民医院存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警告;2、潢川县人民医院存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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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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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20 |
处罚有效期 | 2024-05-20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卫健委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330045017Q |
数据来源单位 | 潢川县卫健委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330045017Q |
备注 |
主办单位: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豫ICP备16036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