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宏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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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4********3835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潢水罚决字〔2019〕第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违法事实 | 2019年5月1日凌晨1时许,潢川县河砂办白露河中队例行巡查至潢川县伞陂镇陈集村陈老营组白露河河道左岸,原官渡砂场堆砂场地有人用正在装载机装运河砂。经过了解,系潢川县伞陂镇陈集村下营组村民张宏俊雇用装载机装运河砂。经查,张宏俊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张宏俊涉嫌无证开采河砂。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张宏俊1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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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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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21-12-31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水利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数据来源单位 | 潢川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备注 |
主办单位: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豫ICP备16036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