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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残联精神病院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残联精神病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11526664679343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潢川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潢环评〔2026〕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4-15 有效期 2026-02-14至2031-04-15
许可机关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内容

关于潢川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潢川残联精神病院: 你单位(52411526664679343X)关于《潢川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2026年4月15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