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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隆古乡卫生院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医保处字【2023】第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隆古乡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6789153775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项永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 "
处罚事由 "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 " 罚款金额(万元) 0.26714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24 处罚有效期 2024-07-24
公示截止期 2026-07-24 处罚机关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MB150450X2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MB150450X2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七项。 2.《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违规支付医保资金退回医保基金专户;3、处以违规使用医保资金2671.41元1倍罚款,共计2671.41元。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