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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医院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医保处字【2024】第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人民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641938527X1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劲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事由 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罚款金额(万元) 46.39604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7 处罚有效期 2025-08-07
公示截止期 2027-08-07 处罚机关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MB150450X2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MB150450X2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二条
处罚内容 1、责令将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463960.49元,退回医保基金专户;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463960.49元元处以1倍罚款,计463960.49元,上缴国库。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