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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金源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应急罚〔2026〕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金源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3XFLLR6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周莹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处罚事由 2026年8月6日检查潢川县金源加油站发现该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实际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存在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07 处罚有效期 2029-09-06
公示截止期 2029-09-06 处罚机关 潢川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790623025Y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790623025Y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给予潢川县金源加油站罚款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