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教体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现就推进潢川县教体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为指导,以制度建立、信用信息数据收集及依法依规共享和应用为基础,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教育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主体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我县教体系统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通过严格执行“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教育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力争各级各类学校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教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信用体系在保障教育发展和教育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1.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开展县教育领域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完善信易+食品安全、信易+校车安全信用评价相关制度。
2.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信用办要求,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内容。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由信息提供单位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有误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
3.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局属相关股室要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等管理工作,明确专职负责人员。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在办理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记录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突出信用承诺、信用评价、违法违规失信信息、联合奖惩的记录与归集,实现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提升工作,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推动“双公示”信息质量合格率达到 100%。
4.加强信用数据管理应用。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推进信用数据与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数据共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完善信用监管、信用风险监测等功能,为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推动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二)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5.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承诺制。推行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按工作流程通过“信用潢川”承诺模板向社会公布。建立信用承诺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时,按程序及时办理、优先办理。
6.推动主动型信用承诺制度建设。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管理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等专项承诺,并将签署的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开展经营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和宣传渠道,广泛开展经营主体守法诚信教育。为经营主体办理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8.加强信用记录查询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事项中,通过“信用潢川”网站或潢川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核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
(三)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9.持续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及时报送评价结果并通过“信用潢川”网站向社会公布。
10.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制度,加强教育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动态评价机制,通过大数据研判、日常监管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市场主体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11.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信用评价结果等数据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局属相关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研究制定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经营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12.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局属相关股室可根据业务实际,对存在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和相关管理办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监管措施。
13.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四)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14.完善失信认定和失信惩戒。做好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认定、公示、发布工作,规范失信认定标准,制作告知文书,完善事前告知程序。局属相关股室共享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依法依规协同推进联合惩戒落实,及时汇总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失信行为惩戒措施的落实应用。
15.做好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受理有关失信企业提出或“信用潢川”网站转办的信用修复要求,为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将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移出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16.积极开展“信易+”。加强“信易+食品安全、信易+校车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诚实守信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
(五)持续推动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1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面推进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领域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加强诚信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18.组织信用培训。局属各股室要组织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专题培训。组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公益类信用知识类或信用修复类公益培训。
(六)深入推进信用宣传教育
19.结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全面弘扬诚信文化,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大诚信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
20.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要把诚信教育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在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引导各级各类学校树立诚信文化理念,提高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普及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在全县教育领域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信用氛围。
通过“信用潢川”网站、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讲好教育“诚信故事”。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根据各级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着力推进,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完善制度措施,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严抓工作落实。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定期整理归集、报送所涉及的信用信息数据及典型案例,加强信用分类管理及使用,提高政务诚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要广泛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及时报道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公示信用体系建设动态,全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宣传诚信典型事例。将诚信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五、附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潢川县教育体育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