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4月6日下午,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党组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继续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中学习。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克华领学了《条例》内容,对《条例》的重要意义、信息归集、开放和使用、激励和惩戒、信息安全和权益保障等内容进行了全文传达。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更好地保障、引导、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学习,要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氛围进一步浓厚。
会议强调,诚信管理是打造机关信用建设基石,要实现诚信政府,需要不断加强诚信培养,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继续深入落实《条例》的重大要求,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强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的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营造生态环境领域知法守法守信、各服务对象诚实守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仔细研究条例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情形。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将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录入信用中国(信用潢川)。 二是在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政务服务事项时,要充分查询运用信用报告;在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时,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对信用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在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予以支持;对信用不好的企业要加大执法频次。因势利导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