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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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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潢川  |  发布时间: 2023-09-11

侵权损害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服务群众,积极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近日,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3年9月11日上午,经老城街道办事处转办市长热线XYP20230815326677号,向某某来老城司法所反映,自己系老城迎宾路爱国村花墙小区的业主,2023年6月,其发现开发商陶某某私自在自家14号车库顶部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引发纠纷,要求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受理纠纷后,立即展开调查调解工作,经调查得知:开发商陶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在向某某购买的车库顶部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向某某找陶某某理论,陶某某说车库的顶面属于开发商的,自己在上面安装太阳能光伏板与向某某无关。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司法所,从法律层面对侵权人陶某某造成的后果为其进行全面的分析。通过调解员耐心的开导,陶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表示同意回购向某某的车库,但价格只能是6万元。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趁势征求向某某对解决这个问题的单方想法,向某某听后情绪很是很激动,其坚决不同意让价,少了68000元免谈。调解员先安抚向某某激动情绪,再耐心进行劝导,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考虑到双方都不想起诉至法院解决问题,调解人员便围绕回购数额差距这个焦点,一遍遍做思想说服工作。陶某某态度自始至终较好,同意出钱回购,但向某某不愿意降价,为此在调解了几个多小时后,调解陷入了僵持阶段。调解员感到双方分歧还是很大,如果不坚持调解,放弃调解,矛盾有可能激化,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改变了调解思维与方式,继续进行分别谈话,指出了各自过错,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又经过三天时间调解后,双方回购数额差距逐步缩小。最终,僵持了多日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圆满地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