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证处完成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入库备案登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群众负担,近日,潢川县公证处联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潢川县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的入库推荐备案登记。
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对非公证继承登记改革工作的提炼和总结,是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从制度上明确遗产管理人可直接对遗产进行处置并进行产权登记,有效解决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中“遗产范围难界定、继承关系难审查、证明材料难核验”等堵点难题,避免其他继承人在已经明确遗产归属的情况下,仍然要到场配合办理相应手续的尴尬局面,以及部分家庭矛盾的重复梳理和判断,极大减少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便利度。
潢川县公证处启动“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搭建遗产管理人机构库,特面向我县经批准设立的3家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发出遗产管理人招募公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相关专业机构积极响应。本着自主申报、统一审核的规定,通过自主申报、审查等环节,截至2024年5月21日,经评定,共有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等2家专业机构入选第一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库,为期三年(2024年5月22日至2027年5月22日)。
潢川县公证处已完成对以上机构向“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的备案工作。入选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库仅代表该机构符合本处推荐的备案条件,不代表个案中的遗产管理人确认。入库的机构应高度重视并承担相关职责,依法提供尽职的相应服务。期间如法律法规、政策,或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对遗产管理人推荐库有新规定的,将遵从新规定,适时予以调整。
下一步,潢川县公证处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持续深化非公证继承登记改革,探寻更为便捷、切实可行的经验和做法,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