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推动统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党校,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采取集中学法同日常学法相结合的普法形式,重点学习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当好遵法、守法和执法的带头人。三是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在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督促调查对象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维护源头数据质量;四是结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